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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鲁网·闪电新闻8月18日讯 8月18日下午,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。山亭区医保局医保大厅首席代表陈艳在发布会上介绍,自去年12月起全面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保障制度,凡参加山亭区职工基本医保且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人员(含退休人员),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,均可纳入报销范围。
山亭区对纳入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设置一定的年度起付标准、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。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、二级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、400元、800元,一个自然年度内,起付标准实行当年累计计算;支付比例分别为在职职工70%、60%、50%,退休职工75%、65%、55%;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,年终不结转、不累加到次年度。
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符合规定门诊费用也纳入普通门诊保障范围。其中,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本地待遇标准执行;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,个人先自付10%后,再按本地待遇标准执行。 截至目前,山亭区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药店已达47家,纳入率63.51%,全市第一,下一步患者可将处方流转至已纳入的定点药店,购药时直接报销。
闪电新闻记者 刘印红 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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