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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边出现举着剪子、提着菜篮子的妇孺,老饕便知道,春天来了。
春天来了,春笋拔尖儿了,香椿冒芽儿了,江边的水芹悄悄茂盛起来,野菜的盛会开始了。菜市场的摊贩叫卖着野菜界的“顶流”七头一脑(马兰头、荠菜头、香椿头、枸杞头、豌豆头、苜蓿头、小蒜头和菊花脑),人们的餐桌上不知何时多了几道蕨菜、灰灰菜和番薯藤,转眼,吃野的季节到了。
中国人的吃野传统,自诗文可见一斑。据说《诗经》三百余篇,言及食用野菜至少二十五种;而明朝朱元璋第五个儿子朱橚,编著了世界上第一本野菜学专著《救荒本草》,详细记载了食用植物四百一十四种;现当代名家周作人、汪曾祺写下流传极广的散文《故乡的野菜》,侃谈荠菜、黄花麦果、紫云英、枸杞头、蒌蒿、马齿苋、莼菜等诸多野菜……
野菜的品种极多,做法也各有讲究,最常见的是焯水之后热油下锅,就着鸡蛋、豆干、春笋或腊肉等佐料翻炒,口感鲜嫩。或是将野菜剁碎,嫩白豆腐为料,和以香油凉拌,清凉可口。家有孩子的,还会将野菜蘸上调好的面糊,放在油锅中炸出金灿灿的酥脆小食。
我最喜欢的野菜,是一种春雨后簇拥生长的植物。幼时每每清明祭祖,下山路上常会拎回一袋“战利品”,里面盛满了深青色的地衣。犹记得初见地衣,是祭祖间隙在山间漫步,雨后空气泛着潮湿的泥土清香,母亲突然“呀”地一声蹲下身子,拨开草丛,唤我见识这一份大地之宝。一团团黑黝黝的“木耳”杂乱地藏在泥间,我嫌弃地不愿伸手,母亲却坏笑着将一簇揉搓过的地衣递到我的掌心。
地衣的手感水嫩润滑,摊开来又弹性十足,对着阳光照射时,会透出橄榄绿或深墨绿的光泽。直到尝过炒地衣的滋味,我才逐渐爱上这个其貌不扬甚至有些丑的野菜。它虽形似木耳,却不像木耳敦厚难嚼,反而有一种入口即化的质感,加入鸡蛋、咸菜、葱花等辅菜炒制后,体形缩小,又似紫菜柔软清透,十分诱人。
然而,想要畅快地吃一顿地衣,最难的却是清洗。由于常年贴地生长,无孔不入的泥沙总是藏掖在地衣异形的边缘上,无论筛洗几道都难以彻底干净。尽管饭店常见这道时鲜,若没有经过家人细致如大浪淘沙般的清洗过程,难免不慎在成品菜中吃到一嘴细沙,兴味顿时减半。也因此,地衣成为离乡后再难一品的野菜佳肴。
更神奇的是,看似不起眼的小小地衣,实际上可能已是数百岁的“寿星”,它们的生长速度极慢,只生存于空气污染较小的地方,是可用于监测空气质量的地表植物,营养价值很高。它们也是真菌和藻类彼此庇护共生的生命体,在贫瘠和艰难的环境中夹缝生存,在岩石表面安家,加速原始土壤的产生,被称作“地球上的开路先锋”。
像地衣这样质朴的野菜,曾是穷苦百姓充饥的粮食,如今却进化为现代人的生活情趣。远离乡土的城镇居民吃惯大鱼大肉后,再遇春日野菜,恰如苏轼一句“蓼茸蒿笋试春盘,人间有味是清欢。”而满载着故乡况味的野菜,在笔尖上弥漫,透过纸墨的清香,不由得唤醒一场舌尖的邀约——春天,吃野去!(徐闻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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